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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首批“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的通知

2011年11月22日 00:00  点击:[ ]

 

关于申报首批“青年拔尖人才
支持计划”人选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首批申报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1〕52号),现就申报首批“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计划内容
        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是国家人才发展规划重大人才工程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的子计划。计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学科领域,每年重点扶持一批青年创新人才,把他们培养成为本专业领域品德优秀、专业能力出类拔萃、综合素质全面的学术带头人,形成我国各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的重要后备力量。
二、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
2.具有中国国籍,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在聘的青年人才;
3.申报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4.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5.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称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已获国家“千人计划”支持并且在支持周期内的青年人才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三、支持措施
        对入选计划的青年人才给予经费支持,自然科学领域120-24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30-60万元,3年为一个支持周期。具体支持标准和划拨方式由中央组织部组织专家评审核定。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各单位积极组织优秀教师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分自然科学类和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分别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附件包括:(1)1-3篇代表性论文全文;(2)2006年以来发表论文的首页及其引用情况的检索证明;(3)国内外获得的发明专利与奖励;(4)国际学术组织或刊物任职证明;(5)学历学位证及身份证复印件;(6)其他相关材料等。
2.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人选(每个单位限1个推荐名额),填写《2011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信息汇总表》(附件3),11月25日(周五)下午5:00前将推荐人申报材料(申报书一式6份、附件材料一式1份)和情况汇总表送交人事处师资科,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至hquszk@126.com
3.学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向国务院侨办的推荐人选。
五、其他事宜
需要进一步的信息和材料请登陆“千人计划”网站(www.1000plan.org)下载、查看或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朱光兴、李萌,电话:0595-22692370、22692546,E-Mail:hquszk@126.com。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抄送:校领导,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
华侨大学人事处2011年11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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