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综合素质测评是学生进行自我总结、自我教育、相互学习的过程,是激励和引导学生全面提高综合素质的有效办法,是学生评奖评优的主要依据。根据《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现将做好2012—2013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密实施,充分发挥综合素质测评的导向作用,杜绝弄虚作假。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和学院的相关细则,严格实施综合素质测评的方法和步骤,确保综合素质测评公正、准确。
二、指导学生认真做好“综合素质测评自评项目”,对涉及到每个学生加减分的项目和分值,要组织班级学生干部和班主任进行核实、补充;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在班上进行公示,报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以班级为单位,按学生测评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汇总,并于10月11日前将汇总表文本版加盖学院党委印章后报送学生处教育科备案,同时发送电子版至hquxsc@163.com(电子版请以学院为单位制成压缩文件,邮件主题请注明“**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附件:1.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2.华侨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汇总表
学生处
201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