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第十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于2015年1月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人民日报社
主办单位:人民网、大学生杂志社
二、参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三、参选要求
1. 参选人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2. 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4年;
3. 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可参加评选。
四、报名事宜
1.报名方式
活动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参选人需登陆活动官方网站,点击“我要报名”,并填写报名表,完毕后直接提交。
2.报名材料
(1)报名表。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请在网上提交成功后,下载打印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2)参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材料,字数限1500字以内。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参选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五、推荐要求
1.我校可推荐的大学生候选人数为2人,各学院(研究院)可按照要求推荐候选人1名,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学生团体联合会、校学生艺术团可按要求各推荐候选人1名。
2.请各学院、研究院在学生中广泛宣传,通过推选、自荐等方式积极参与,认真遴选,组织符合要求的学生报名。同时负责收集、审核学生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于3月6日中午12点前送至学生处教育科,电子版报名表、事迹材料、照片发送至邮箱hquxsc@163.com。
3.学校将组织推荐委员会,根据推荐情况确定初步人选,经公示后确定推荐人选并上报组委会。
学生处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