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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志愿服务品牌团队立项申报的通知

2015年04月19日 00:00  点击:[ ]

各学院团委:

2012年我校共有26支志愿服务团队获得第一批立项资助。两年来,这些立项团队围绕学校“七化三一”的指导思想,发挥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积极与各地市、各单位开展共建及志愿服务活动,在团队建设和服务成效上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进一步学习习总书记“五四”讲话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校团委与厦门市及泉州市、晋江市相关区团委合作,启动第二批年志愿服务团队立项资助,继续培育和共建一批既满足地区需要、又体现侨校特色的志愿服务品牌团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团队需具有组织稳定性和传承性(非临时组织),有确定的指导单位、指导老师。

(二)申报团队应具有相对完整的运作体系,包括:明确的团队名称、组织架构、基本管理制度、指导思想、服务内容、服务目标以及近三年的志愿服务规划。已经建立长期稳定的志愿服务基地(或合作单位)的团队优先考虑。

(三)申报主题优先参考《华侨大学志愿服务品牌团队立项参考项目》(附件3)中的一个或多个项目,或可自拟有专业特色的服务项目。

(四)申报项目应注重与学校中心工作及社会需求相结合,体现专业特色和服务学习的功能,体现侨校特色及学生兴趣特色。应区别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借鉴一些社会公益组织运作的经验,充分做好项目策划。境外生较多的学院应考虑组建境外生志愿服务团队,其他学院应鼓励和引导境外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五)申报项目负责人要本着“充分利用资源、用好每一分钱”的原则,根据志愿服务的实际需要,做好团队年度经费预算,并以清单的形式反映在《华侨大学志愿服务品牌团队立项申报表》(附件1)中。

(六)校团委将通过多种形式对获得立项的志愿服务团队开展考核工作,并将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资助。受资助的团队有义务配合校团委开展有助于团队发展的各项工作,定期上交工作总结报告、财务报表等材料。

二、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团委要认真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团队申报,并于520日(星期二)上午12:00前将纸质版《华侨大学志愿服务品牌团队立项申报》(附件1)一式三份及《华侨大学志愿服务品牌团队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统一报送至校团委两校区办公室,并同时将电子版以文件名“*****学院志愿服务品牌团队立项申报”报送至校团委青年志愿服务指导中心邮箱hquzyz@163.com

(二)有关表格请从团委主页(tuanwei.hqu.edu.cn)下载,申请人要认真填写有关表格,如出现填写不规范或不完整的情况校团委将不予审批。

(三)校团委将组织评审,确定资助团队名单及资助金额,并将名单公布于校团委主页。

(四)名单公布后,校团委将组织获得立项的团队负责人签署资助协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请获得立项资助团队的主要负责人(不超过3人)加入“志与愿同行”微信讨论群,及时分享团队活动照片及活动概况。

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挖掘、培育有潜力和有特色的志愿服务团队,鼓励有想法有热情的老师和学生积极参与申报。并借此机会,总结志愿服务工作的经验,加强对学生志愿服务精神的培养,促进我校志愿服务工作进一步发展。

 

附件:

1.华侨大学志愿服务品牌团队立项申报

2.华侨大学志愿服务品牌团队立项申报汇总表

3.华侨大学志愿服务品牌团队立项参考项目

 

 

 

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

20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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